安全验证
6》 ,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 6.1.1】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6.1.2 【 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    2  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3 【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    《 ,。4 : 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 6.1.】3  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到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 ? 6.1《.,4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     2】 ,。 ,宜接近保护对象但】其,位置应?免受爆炸或火焰损】坏; —     —3  ?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    4  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 ,     —5  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泡沫分《布产生影《响,的措施 — 6.》1.5  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倍!~1.10》倍;: :。 ?     》2 : ,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 《  :   3 》 应符合本规范【第6.?1.4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 《 6.1.6【。  :固定安装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6.1.7》  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 : ,6.1?.8  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置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 》。6.1?.9 ? 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