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 》 6.?1  ?一般规定 — ?。。 6.》1.:1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6.1.2  【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2  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3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     4】  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 , 6.1.—。3  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到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 《6.1.4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  《  : 2  宜接—近保护?对象但其位置应【免受爆?炸或火焰损》坏; 】  :  3  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 , 4  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     》5  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泡《沫分布产生》影,响的措?施, —6,。.1:.5  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倍—~1.10倍—; —     2  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    【 3 ? ,应符合?本规范第6》.1.4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 《 6.1.!6  固定安装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 6.1.7!。  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 6.1.】8  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置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 ? , ,。6.1.9  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