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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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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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防护》区的总?体布局火《灾的危害《程度、?火灾的种类和扑【救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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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全淹:没,系统或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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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淹没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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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应,同时具备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手动控制的》固定式局部应—用系统尚应》具,备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
! 3? 消防控》制中心(《室):和防护区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 4 消防自【动,控制设备《宜与防护区内门窗的!关闭装置、》排气口的《开启装?置以及生产、照明】。。电源的切断装置【等联动
!6.1.3 当】系统以集中控制【方式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时其:中一个防《护区发生火灾—不应危及到其他防】护区;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按?最大一个防护区的】。。用量确定;手—动与应急机械控制装!置应有?。标明其所控》制区域的标》记
《
6.》1.4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高度应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上;》
【 2 —宜接近保护对象但其!位置:应,免受爆炸或火—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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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使防护区《形成比较均匀—的泡沫覆盖层;
】
— 4 应便于!检,查、测?试及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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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当泡沫产《生器在?室外或?。坑道应?用时应采取防止风对!泡沫产生《器发泡和泡沫分布】产生影响《的措:。。施,
6.1!.5 当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出口设?置,导泡筒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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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导泡筒的横截面积】宜为泡沫《产生器出口横—截面积的1.0【5倍~1.1—。0倍;
》
【 2 当导泡筒上!设有闭合器件时【其闭合器件不得【阻挡:泡,。沫的通过;
】
— 3 应》符合:。本,规范第6.1—.4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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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固定!安装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压力表和【手动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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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 固:定安装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设置:在,防护区?内,
—6.1.8 系】统干:式水平管《道最低点应设置【排液阀且坡》向排液阀的管—道坡:度不宜小《。。于3‰
!6.1.9 — 系统管道》上的:控制阀门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自动—控制:。阀门:应具有手动启—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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