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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油罐?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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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10?0,00:m3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当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宜:。为固定式《
5.】2.2 《 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液上》喷射形式且保护面积!。应按油罐《的横截?面积确定《
5.】。2.3 系—统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油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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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系》统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L—/(min》·,m2 )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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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 设置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油罐区!宜,设置低倍数泡沫【枪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当设置中倍数!泡沫枪时其数量与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5.2.5】的规定?泡沫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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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 泡沫产《生器:应沿罐周均》匀,布置当泡沫产生器数!量大于或等于—3个时可每两—。个产生器共用一根管!道引至防火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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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系统管道—布置可?按本规范第4.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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