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 5.?1  ?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 】 【5.1.1  全】淹没系统《可用于小《型封闭空间场—所与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 【 5.1.—2  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 ,1,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场所;— —。    2  【限定位置的》流散:B类火?灾场所; 【     3】 , 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 5:.1.3  移动】式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1,。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    【 2  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 —    3 — 不大于《100m2 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5.!1.4  全淹没】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宜由试验】。确定也?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 5【.1.5《。  对于A类—火灾场所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覆盖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   2 》 覆盖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宜由?试验确定也》可按本?规范第6.》3.3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   】  3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 5》。.1:.6  对于流散B!。类火灾场所或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局部应用系统或移动!式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沸!点不低于45℃的】非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m2 !);:。  ?    【 2  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 , :     》3  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    4》  水溶《性液体、沸点低于4!5℃的?。非水溶性液体—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适,用性及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由试【验确定 》 《5.:1.7 《 其他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