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 5.1  【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 【 5.1【.1  《全淹没系统》可,用于小型封》闭空:间,场所与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场所 【 5.》1,.2  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 1 ? 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场所;》 :   —  :2  限定》位置的流散B类火灾!场所;?。 》。。     3  】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5.1?.,3,  移动式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    《 1: , 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 :     2 ! 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 ? 《  :   3  不【大,于100m2— ,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 5.1.4 】 全:。。淹没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宜由试验确【定也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 5】.1.5  对于A!类火灾场所局部应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覆盖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    2  覆】盖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宜由试验确》定也可按本规—范第6?.3.3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 《 《     3 【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 》5.1?.6:  对于流散—B类:火灾场所或》面,。积不:大于:10:0m2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局—部,应用系统或移动式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沸点不低于45℃的!非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m2 )《;  《 《。    2 —。 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 ,   —  3  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    【 4  水溶性【液体、沸点低于4】5℃的非《水溶性液《体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适《用性及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由试】验确定 【 :5.1.7》  其他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