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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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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道但可燃】气体的凝结液和【下,列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道
】
— 1 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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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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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混!合时:产生化?学反应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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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生—产污水排放应采【用暗:管或:覆土厚度《不小于200mm的!暗沟设施内部若【必须: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分!段设置?每段长度不宜—超过:30m相邻两段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m
!
《
,。7.3.3 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水封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mm
! 1 —工艺装置《内,的,塔、加热炉、泵、冷!。换设备等区围—堰的排水出口;
】。
《
《 2 工艺装置】、罐:组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构筑物、管】沟等的排水出口;】
】 3 《。 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
【。
4【。 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m时应用水【。。封井隔开
】
7.3.4 】 ,重力流循环回水【管道:在,工艺装?置总出口处应设水封!
》
7.3.》5 当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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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之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
7.3—.7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宜—设排气管排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径!不宜小于10—0m:m;
》
2 ! 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3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2.5m以—上;
》
3】 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
【
7.3.8— ,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管道的—检查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得有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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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工艺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的隔【。油池应符合》本标准第《。5.4.《1,、5.4《.2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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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0 !接纳:消防:废水的排水》系统应按最大—消防水量校核—排水系统能力并应设!有防:止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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