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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
》
6.4.1【 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装卸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左【右应设梯子;—
! 2 甲B—。、乙、丙《A类的?液体:严,禁采:用沟槽卸车系统【;
》
:。
, ?。 3 顶部敞口】。装,车的甲B、乙—、丙A类的液体【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 4 在距!装车栈?台边缘10m以外的!可燃液体(润滑【油,除外)输《入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 5 丙B—类液体?装卸栈台宜单—独设置;
》。
— , , 6 零》。位罐至罐车装卸线不!应小:于6m;
—
— 7 》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管与:集中布?置的:。泵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管及集中布置的】泵,与油气回收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5m;》
! 8 《同一铁?。路装卸线《一侧两个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6】.4.2 —可燃液体的汽车【装卸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装卸站的—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
!
:
》。2 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 3 装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高架】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
:。 《4 ?。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位及集中—布置的泵与油—气回收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5m;!
》
5 【 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 : 6 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车【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
: : 7 甲》B、乙、丙A类【液体:与,其他:类液体?的两个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
— 8 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6.】4.3 液—化烃铁?路和汽车的》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液化烃严禁就!地排放;
—。
2! 低温液》化烃装卸鹤位应【单独设置;》
:
【 3 铁路—装卸栈台宜单独设】置当不同时作业时可!与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同?台设置;
】
—4 同一》铁路:装卸线一侧的两个】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
— 5? 铁路装卸—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左右应设—梯子;
—
— ,6 汽车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液化?烃汽车装《卸栈台与可燃液体】汽车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
7 】 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8 !汽车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
,。
? 9》 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
6.【4.4 可—燃液体?码头、液化烃码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船《舶在:码头泊?。位内外档停靠外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4《。.4的规定
【
表6—.4.4 码头相】。邻,泊位船舶间的—防,火间距(m)
】
【
2】 液?化烃泊位宜单独设】置当不?同时作业时》可与:其他可燃液》体共用一个泊位【;
! :3 可燃》液体和液化烃—。的码头与其他—码,头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
4! 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装《卸船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 5《 液化烃的装卸应!采用装?卸,臂,。或金属?。软管并应采》取安全放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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