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
6.4.【1 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装卸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左右应设梯】子;
—。
—2, 甲B《、乙、?丙A类的液》体,严禁采?用沟槽卸车系统;】
》
3 !顶部敞口装车的【甲B、乙、》丙A类?的液体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
4 在!距装车栈《台边缘10m以【外的可燃液体(润】滑油除?外)输入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5 丙B类液体装!卸栈台宜《单独设置;
【。
:
《 6 零—位罐至罐车装卸【线不应?小于6?m;
【
? 7 《 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管与集中布置!的泵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管及集【。中布置的泵与油气】回收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5m;
! : 8 同一铁路!装卸线一侧》两个: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
《6,.4.2 可【燃液体的汽车—装卸: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装卸站—的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
【
: : 2 》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
《。 3 装】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高架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
【 4 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甲B》、乙A类液体—装卸鹤位及集中【布置的泵与油气回收!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5m;
—
:
》5 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
—6 : 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车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
】
》 7《 :甲B、乙、丙A【类液体与其他类【液体的两个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
】 8 ? 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
6.》4.3 液化烃】铁路和?汽车的?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液【化烃严?。。禁,就地排放;
!
,
: 2 低温】液化烃装卸鹤位【应单独?设置;
! 3 【铁路装卸栈台宜单】独设置当不同时作业!时可与可燃液体铁】路装卸同台设—置;
—。
: , 4 同【一铁:路,装卸线一侧的两个】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m;—。
! 5: :铁路装?。卸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左右应设梯子;
!
— 6《 汽车《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液化】烃汽车装卸栈台与】可燃液体汽车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
7 】 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 8 汽【。车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 9 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
6.4.4! 可燃《液体码头《、液化烃《码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除船舶在码头泊【位内外档停靠—外,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4.4的规定
】。
:
表6.4.4 !码头相邻泊位船舶间!的,。。防,火间距(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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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液》化烃泊位《宜单独设置当不同】时作业时可与其【他可燃?液体共用一个泊位;!
】。 3 可燃【。液体和?液化烃的《码头与其他码头【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
4! 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边处的装卸船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 , 5 《液化烃的装》卸应采用装卸臂或】金属软管并应采取】安全放空《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