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
:。
,6.2.1 储罐!应采用钢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浮:顶储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500?00m3;
】
?。。 2 固定!顶和储存《甲B、乙A类可燃】液体内浮顶储罐直】径,不应大于《48:m;
】 : 3 储—罐罐壁高度不—应,超过2?。4m;?
— 4 — 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设置两个盘!梯并应在罐顶—设,置两个平台
】
6.2—.2 储》存甲B、《乙A类的液体应选】。用金属浮舱》式的浮顶或》内浮顶罐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或储罐容积小】于或等于20—0m3的储》罐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可选用其!他型式的储》罐浮盘应根据—可燃:。液体物性和材质强】度进行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盘—时,应设:置氮气保护等安【全措施;
》
:
:
2— 单罐容积大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式浮顶;
【
:
《 3 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采用钢制双盘式】浮顶
?
《
6:.2:.3 储》存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宜【选用压力或低压储】罐
《
?6.2.4 【甲B类液体固定顶罐!或低:压储罐应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
6.?。2.4?A 储存温度超】过1:20℃的重》油固定顶《罐,应设置氮气保护多雷!区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浮顶!储罐应采取减少【一,、二次密封之间【空间的措施
—
?
6.2.5 !储罐:应成:组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同:一罐组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也可同组布置【。;,
?
【2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
3】。 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同组布置》;
》
》 4: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同组布置
】
》 5 》 轻、重污油—储罐宜同组独立布】。置
《
6.2.【6 : 罐:组,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浮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6》00000m3;】
》
《 ,2 内《浮顶罐组的总容【积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时不应—。大,于3600》00m3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及其与—采用钢制单盘—或,双盘内浮顶的混合罐!组不应大于2—40000m3;
!
:。
《 3 固定顶!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
》 4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20—000m3》;
】 5 固【定顶罐和浮顶—、内浮顶《罐的混合罐组中浮】顶、内浮顶罐的容】。积可折半计算
【
6.2.!7 罐组内储罐的!个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含《有单罐容积》。大于5000—0m3的储罐时【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4》个;
?
— 2 —当含有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且小于或等!于50000m【3的储罐时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2:个;
【。
3 【 当含有《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且小于!10000m—。3的储罐时储罐的】个数不?。。应,多于:16:个;
—
,
, , , :。4 单罐容—积小于1000m】3储罐的个数不【受限制
【
,
6.2.8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2.8—。的规定
—
表6》.2.8 》 ,罐组内相邻》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防火间》距
【
— 注》1 表中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单罐容!积大于1000【m3的储罐》取直:径或高度的》较,大值;
—
! 2 《 储存?不同类别液体的【或不:同型式?的相邻储罐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
】。 3 现》有浅盘式《内,浮顶罐的防火—。间距同固定》。顶罐;
》
《 【 4 ?。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其】防火间距按固定【顶罐考虑《;
《
】 5 储【存丙B类《可燃液?体的浮顶、内—浮顶:罐其防火间距—大于15m时可取1!5m:
:
《6.2.9 — 罐组内的储罐不应!超过2排;》但,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0m3《的丙B类的》储罐不应超》过4排其中润滑油罐!的,。单,。罐容积和《排数不限
【。
6.2—.10 两排立】式储罐的间》。距应符合《表6.?2.:8的规定且不应小】于5m;《两排直径小于5【m的立式储罐及卧式!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
—
6.2】.11? 罐组应》设防火堤
】
6.2》.1:2, :防火堤及隔堤内的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内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
,
2! 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
】6.2.13—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
,6.2.14— 相邻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
,
6.2.15】 设有防火堤的】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
! 1 单罐【容,积大:。于20000m【3时应每个储罐一】隔;
《
》 2 》 单罐容积》大于5000m【3且小于或等于【2,00:00m?3时隔堤内的储【罐不应超过4—个;对?于甲B、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储罐之】间,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300m》。m的围堰《;
【 :。 3 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时?隔堤:所分隔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200—。0,0m3;
—。
,
,
4【 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超过2个《
《
6.《2.16 多品】种的液体《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
【 ? 1 甲B—、乙:A类液体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2 水溶性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
】3 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 :4 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
6.【2.:17 防火堤及】隔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
2【 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0.2m但不应低】于1.0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且不宜高—于2.2m(—以,堤外3m范围—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
! 3 立式储罐组!内隔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卧式储罐】组内隔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3m;
】
:
: 4 — 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
?
,
5 ! 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
《
:
,
6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上两【。相,邻人行?台阶或坡道》之间距离不宜大于6!0m;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6.】2.18 事故存!液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应设导液管(【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
:
【 2 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7m;
【
3 ! 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
】
4 【 事:故存液池应有排水】设施
《
《6.:2.1?9 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对》。于采用氮气或其他】气体气封《的甲B、《乙类液体的储罐还】应设置?事故泄压设备—
6.】2.20 —常压固定顶罐的【罐顶应采《用弱顶结构或采【取其他泄压措—施
—
,6.2.21— 储存温度—高于100℃的【丙B类液体储罐应】设专用扫线罐
!
6《.2.?22 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储罐《应采取防止液体【超温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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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 可燃液体】的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液位报警【器,必要时可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并:宜设自动脱水器
】。
》6.:2.24 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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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5, 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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