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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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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 甲、乙、丙类设】备或有爆炸危—险性粉?尘、可燃纤维—的封闭式厂房和【控制室等其他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内:部装:修及空调《。系统等?设计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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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A 中央》控制室应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抗爆设计】布置在装置区的控】制室、有《人值守的机柜—间宜进行抗爆设【计抗爆?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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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散发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区范围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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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散发《。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场所应采取—防止粉尘《、纤维?扩,散、飞扬和积—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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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散发比空】气重的甲类气体、有!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的封闭厂房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5.】7.5 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的楼板应【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且应!有效收集和排—放泄漏的可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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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生产或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等物质时应采【取防止生成过—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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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转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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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烧!。燃料:气的加热炉》应,设长明灯并宜设置】。火,焰,监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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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除】加热炉以外》的有隔热衬里设【备其外壁应涂刷超温!显,示剂或设置测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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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 】 可燃气体的电除】尘、电除雾等电滤】。器系统应有防止【产生负压和控制【含氧量超《。过规定指标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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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 : 正压通风》。设施的取风口—宜位于可燃气体、液!化烃和甲B、乙A】类设备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取【风口高度应高出地面!9m以上《或爆炸危险区1.】5m以上两者中【取较:大值取风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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