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钢结构耐【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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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1 下!列承重钢结构应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 1 》 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裙座;
】
? 2 —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且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物料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裙座—;,
《
《 3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承重】钢构:架、支架、裙座;
!
《
4 【 加热炉炉底钢【支架;
】。
《 5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钢管架;》跨越装置区、罐区】消防车道的钢管【架;
》
【6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高径比等于—或大于8且总重【量等于?或大于25t的非可!燃介质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和裙【。座
【5.6.2 【本标准?第,5,.6.1条所—述的承重钢结构的下!。列部位应覆盖—耐火层覆盖》。耐火层?的钢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
【1 : 支承设备钢构架】
,
,
,
【 1)?单层构架的梁、柱】;
—
2)】多层构架《的楼:板为:透空的钢格板时地】面以上10m范围的!梁、:柱,;
《
3!)多层构架的楼板为!封闭式楼板》时地面至该层楼板】面及:其以上10m范围的!梁、柱;
】
《 : 4:)上部设有》空气冷却《器的构?架的全部梁、柱及承!重斜撑
—
2 ! ,。支承设备钢支架【
— 3 钢】。裙座外?侧未保温部》分及直径大》于1.?2,m的裙座内侧—
】 4 钢管架】
》
1【),底层支撑管道的梁、!柱;当底层低—。于4:.5m?时地面以上》4,.5m?内的支撑管道—的梁、柱《;,
?
,
》 2)《上部设有空气—冷却:器的管架其全部【梁、柱及承重斜撑】;
》
》 3)下》部设有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泵的管》架地面以上10m范!围的梁?、柱;
】
5 【 ,加热炉从钢柱—柱脚板到《炉底板下表面—50mm范围内的】主要支?承构件?应覆:盖耐火层与》炉底板连续接—触的横梁不覆盖【耐火层
》
》 : ,6 液化》烃球:罐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处以下0.2【。m的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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