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钢》结构耐火《保,护
!5.6.1 【下列承重钢结构应】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
1 ! 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裙【座;
!。 2 》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且毒:性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物料】。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裙座;
!
《 3 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承重钢构《架、支?架、裙?座;
《
:
,。
《 4 加热—。炉炉底钢《支架;
《
】 5 ?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钢管架;】跨越装置区》、罐区消防车道的钢!管架;
】。
6 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高径比!等于:或大于8《且总重量等于或【大于25t的非可燃!介质设备的承重【钢,构架、支架和裙座
!
?。
5.6》.,2 本标准—第5.?6.1条所述的承】重钢结构的下列部位!应覆盖耐火》层覆盖耐火层的钢】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
《 《1 支承设—。备,钢构:架
【 , 1)单层构!架的:。梁、柱?;,
! 2)多》层构:架的楼?板为透?空的钢格板时—地面以上10m【范围的梁《、柱;
! 3—)多层构架的—楼板为封《。闭式楼板时地—面至该层《。楼板面及其以上【10m范围的梁、柱!;
!。 ,。 4?)上:部设有空气冷却【器的构架的全部梁、!柱及承重斜撑
【
— 2 支承】设备钢支架》
】 3 钢—裙座外侧未保温部分!及直径大于1.【2m的裙座内侧
!。
》 4 钢管架!
— 1)【底,层支撑管道的—梁、柱;当》底层低于4.5【m时地面以上4.5!m内的支撑管—道,的梁、柱;》
:
,
,
: , ? 2)上部设有空气!冷却器的管架其全部!梁,、柱及承重斜撑;
!
— ? 3)下部设有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泵的管《架地面以上10【。m范围的梁》、柱;?
— 《5 加《热炉从钢柱柱脚板】到炉:底板:下表面50mm范】围内的主要》支承构件《应覆盖耐火层—与炉底?。板连续接触的横梁】不,覆盖耐?火层
【
? 6 液—化烃球罐支》腿从地面到支—腿与球体交叉处【以下0.2m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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