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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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的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应分】区设置一个分区【的最大保护地面【面积不应大于14】00m2每个分区】应由一?套雨淋阀《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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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喷头宜采用》带溅:水盘的开《式喷头或《吸气式泡沫》喷头开?式喷头?宜选用流量系数K=!80或K=115的!喷头
】9.3.3 — 喷头应《设置在?。靠近屋面处每—只喷:头的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1【。m2喷头的》间距不应大于3【.7m喷头距—墙及机库大》门内:侧不应大于1.【8m
9!.,3.4 》。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采用—氟蛋白泡沫》液和吸气式泡沫喷头!时不应小《于8.0L/—(mi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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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当采《用水成膜泡沫液和】开式喷头时不—应小:于6.5L》/(min》·m2)
【
— 3: 经水力计算后】的任意四个》喷头的实际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供给?强度
】9,.3.5 》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满足以火源—点为:。中心:30m半《径水平范围内—所,有分区系统的—雨淋阀组《同时启动时的最大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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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当《屋,面板:最大高?度小于23》m时半径可减为2】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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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45min不】设翼下泡沫》灭火系统时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6】0min《泡沫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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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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