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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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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宜?采用低位消防泡沫炮!、地面弹射》泡沫喷头或》其他类型的泡沫【释,放装置低位》消防泡沫炮应—具有自动或远控【功能:并,应具:有手动及机》。械应急操作功—能
?
9.—4.2 《 系统的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氟蛋—白泡沫液时》不应:小于:6.:5L/(min【。·m2)《
— 2》 当采用》水成膜泡沫》液时不?应小于4.1L/(!min·m2)
!
《9.4.3 泡】沫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45min
】
9《.4.4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释放装置其【数,量和规格应根据飞】机,停放位置和》飞机机?翼下的地《面面积经《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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