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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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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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节内容属人工制【气气源其工艺是成熟!的,运行安全可靠所采用!的炉:。型有焦炉、直立炉、!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煤气炉与三!。筒式重油《裂解炉、二》筒式轻油裂解炉【等国内外虽还有新】的工艺、新的炉型】但由于在国内城镇燃!气方面尚未普遍【。应用因此未在本规范!中编写此《类内容
!4.:。1.2 本条文规!定,了炉型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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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人工制气厂【有大、中、小规【模70余家大都由】上述某单一》炉型或多种炉型互】相配合组成其中小气!源厂制气规》模为10《×104~》5×10《5m3/d有的【大型:气源厂制气》规模达到5×—105~10—×1:05m3/》d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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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制气炉型!的选择主要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如!取,得合格的炼焦煤且】冶金焦有销》路则:选择焦炉作制—气,炉,型;当取得气煤或】。肥气煤时则采—用,直立:炉作:为制气?炉型副产气焦—。一般作为煤气发生炉!、水煤气发生炉的原!料生:产低热值《煤,气供直立炉》加热:和,调峰用?;其他炉型选—择条件可《详见本章有关—条文
》。
焦】炉及煤气发生—炉的工艺设计除【本章内结合城镇【燃气设计特》点重点列出的条文以!。外还可参照炼—焦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 90【69-?9,。6及: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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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附:录A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9?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和:制气生产工艺特殊要!求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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