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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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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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节】内,容属人工制气气【源其工艺是成熟【的运行安全可靠所采!用的:炉型有焦炉、直立】炉、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煤气炉?与三筒式重油裂解炉!、二筒式轻》油裂解?炉等国内外》虽,还有新的工》艺、新的炉》型但由于在国内城】镇燃气方面》。尚未普遍应用因此未!在本规范中编写【此,类内容
!4.1?.2 本条文规】定了炉型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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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人—工制气厂有》大、中、小规模70!余家大都由上述某】单一炉型或多种【炉,型互:相配合组成其中【小气:源厂制?气,规模为?。10×10》4,~5×105—m3/d有的大型】气源:厂制气规模》达到5×105~】10:×105m3/d】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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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制气炉】。型的选?择主要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如—。取得合格的》炼焦煤?且冶金焦有销路则选!择焦炉作制气炉型】;当取得气煤或肥】气煤时则采用—直立炉?作为制气炉型副产】气焦一般《作为煤气发》生炉、水煤气发【生炉的原料生产【低热值煤气供—直立炉加热和—调峰用;其他炉【型选择条件可详见本!章有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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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炉及煤气发生炉!的工艺设《。。计,除本章内结合城【镇燃气设计特点【重点:列出的条文以外还】可参照?炼焦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 906】9-96及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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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附?。录A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9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和【制气生产工艺特殊要!求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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