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 居民生活用气
!
10.!4.1 居民【生,。。活的各?类用气?设,备应采用《低压:燃气用气设备前(灶!前,。),的燃气压力》应在0.7》5~1.5Pn【的范围内(Pn【为燃:具的额定压力)
!
10.4】。.2 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
?。
10【.4.3《 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
10.4【.4 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
】 2 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
:。
,
— 3 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0cm》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
,
《 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术《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达不》到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
》 4 【放置燃气灶的灶台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
? 5《 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
1【。0.4.5 家用!燃,气,。热水: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
】
, 《。2 有《外墙的卫生》间内可安装密—闭式热水器》但不得安装其—他类型热水器;
!
》。 ?3 装有半密闭式!热水器的《房间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设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格栅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不小于30mm】的,间隙;?
【 4《 房间净高宜大于!2.4m;》
《
—5 : 可:燃或难燃烧的墙壁和!地板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6 【 热水器的》。。给排气?筒,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
【10.4.》。6, 单?户住宅?。采暖和制冷系统【采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
《
2! 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走廊、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内!;
:
,
— 3 》设置在?。可燃或?难燃烧的《。地板和墙《壁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1《0.4?.7 ? 居民生活用燃具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的规定
》
10.4!.8 居民生活用!燃具在选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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