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0.5  》商业用气 】 ? 10.《5.1  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 ? 10—.,5.2?。  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 10《.5.3 》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     —2 :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 :    《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     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    【 5 ?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 ,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        】2)  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  《   ?    3》。。)  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 《 10.5.4【 , 商业用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用气设备之间及!用,气设备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     !2  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10—.5:.5  商业—用,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处—应设爆破门;—   】 , 2 ? 大型?用气:设备的泄爆》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6.6条!的规定 !。。。10.5《.6  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宜设置【在独立的《专用房间内; 】 , ,    》 2  设置在【建筑物内时》燃气锅炉房》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燃:。。。气常压锅炉和燃气直!燃机可设置在—地下:二层; —。  《   3 》 燃气锅炉房—。和燃气直燃机—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的房间内及主要疏!。散口的两旁;—不应与锅炉和燃气直!燃机无?关的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危险建筑贴》邻; 》     【4  燃气》相对密度(》空气等于1》)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机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 , :     5  宜!设,置专用?调压站或《调压装置燃》气经调压后》供应机组使》。用 — 10.《5.7  》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燃】。。。烧器应是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自?动控制功能的机【。电一体化《的燃具; 》    】 2  应有可靠】。的排烟设施和通风】设施:;  】 ,  :3,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  —   4  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0.5.—3,条和10.》。2.21《条的规定《 》 10.5.—8  当需要将燃】气应用设备设置在】靠近车?辆的通道处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挡 】 10.5!。.9  屋顶上【设置燃气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燃气设备【应能适用当地气候】条件设备连接件、】螺栓、?螺母等应《耐腐:蚀; ?  —   2《  屋顶应能承受设!备的:。的荷载; 【。     3】  操作面应—有1.?。8,m宽的?操作距离和1.1m!高的护栏; !     4【  应有《防雷:和,静电接地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