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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  煤的气化制气! ? 4.3.!1 : 本节适用》于下列?炉型的煤的气化制气!。   】  :1 :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 — ? ,    2 —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  】   ?3  流《化,床水煤气炉》    ! 注1  煤气发】生炉、两《段煤气?发生炉为《连续气化炉;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流】化床水煤气炉—。为循:环气:化炉  !       2 ! 鲁奇高压气化【炉暂不包括在—。本规:范内 】4.3?。.2  煤》的气化?。制气宜作《为人工煤气气源厂的!。辅助(加热)和掺】混,用,气源当?。作为城市的主气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煤气组分中一氧】化碳含量和煤气【热,值,等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 136!12质量标准—。 : ? 4.3.3  气!化用煤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 ? 】。    注1 发生!炉入炉的无烟煤或】焦,炭粒:度可放?宽选用相邻两级【 《      【  : 2 ?两,。段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用煤粒度限使】用其中的一级 ! ?4.:3.4  煤场【的储煤量应根—据煤源远近供应【。的,不均衡性和交—。通,运输:。。方式等条件确定宜】采用10《~30d 》。  的用煤量—;当:作为辅?。助、:调峰气源使用本厂】焦炭时宜小于—1d 的《用焦量 !4.3.5  【当气化炉按三班制时!储煤:斗的有效储量应符】合表4.3.4【 的要?求 : ? 【  :   注1》 ,备煤系?统不宜按三班工作 !  —     》 , ,2 用煤《量应按设《计产量计算 【 《4.3.6  煤】气化后的灰》。渣宜:采用:机械化处理》措施并进行综合利】用, ?。 , 4.3.7 】 煤:气,炉煤气?低,热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煤气发生—。炉应:不小于5MJ/m3!;  】   ?2 : 两段发生炉—上段煤气应》。不小于6.7M【J,。/m:3; ? ,    【 下段煤气应不大】于5.4《4,MJ/m3 — 》    3 — 水煤气发生炉不应!小于10《MJ/m3 !    》 4  两段—水煤气发生》炉,上段煤气不应小于1!3.5MJ/—m3; 》   —。  下?段水煤气不》应大于10》.,8MJ/m3 !     5 ! 流化床水煤气炉宜!为9.?4,~11.3M—J/m3 ! ,4.3.8 — 气化炉吨煤产气率!。指标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炉型、煤种!、粒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对曾:经用于气《化的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产气率指【标;对未曾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的产气率确定当缺!乏条件时可》参,照表4.3.—8选用 》 , 【 , 4.3《.9:  气化炉》组工作台数每1~】4 台宜另设一台备!用 【4.3.《10  水》煤气发生炉、—两段水煤气发—生炉、每3台宜编】为1组;流》化床水煤气炉每2台!宜编为1组;合用一!套煤:。气冷:却,系统和?废气处理及鼓风【。设备 4!.3.11》  循?环气化炉的空气【鼓风机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4.9《条的要求;》 —4.3?.12  》循环气?化炉的煤气缓冲罐宜!采用直立式低压储气!。罐其容积宜为0.5!。~1倍煤气小时产】气量 】4.3.13—  循环气化炉的】蒸汽系统中》应设置?蒸汽蓄能器并宜【设有备用的蒸汽系】统,。 :。 《4.3.《14  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的并!。联工作台数》不宜超过3台并【应另:设,一台备用《 4.】。3.15  作为加!热和掺混用的气化炉!冷煤气?温度宜?小于:35℃其灰尘和液态!焦油等杂质含量应小!于2:0,mg:/m:3;气化《炉,热煤:气至用气《设,备前温度不》应小于350℃其】灰尘含?量应小于300m】g/:m3 《 : 4.3.16】  采用无烟—煤或焦?炭作原料的气化炉煤!气系统中《的电:气滤清器应设—有冲洗装置或能连续!形成水膜《。的湿式装置 — 4.3】.17  》。煤气的?冷却宜采用直—接,。冷却  !   冷却用水和洗!涤用:水应:采用封?闭循环系统 】     冷】。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大于—28:。℃热循环水进口温度!不宜小于55℃【 》 4.3.18【  废热《锅炉和生产蒸—汽的水夹套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中关》于锅壳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 , : :4.:3.19  当水】夹套:中水温小《。于或等于10—0℃:时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 1576—中关于热《水,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 4.【3.20  —煤气净化设备—、废热锅炉及管【。道应设放散》管和吹扫管接头其位!置应能使《设备内的介质吹净】;当净化设》备相联处无隔断装置!时可:仅在较?。高的设备《上装设放《。散管 【 ,    设》。备和煤气管道放【散管的接管上应设】取样嘴? 《 4.3.21 ! ,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高出管道和》设备及其走》台4m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0:m;:  【  : 2:  厂房《内或距厂房》10m以内的—。煤气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4?m — 4.3.22 】 煤:气系:统中应设置可靠【的隔断煤气》装,置并应设置相应的操!作平台 !4.3.23  在!电气滤清器上—必须装有爆》破阀洗涤塔上应设】有,。爆破阀其装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装在》设,备薄弱处《。或,易受爆破气浪—直接:冲,击,的位置; 】     2【  :离操作面的净空高】度小于2m时应设】有防护措施》; —     》3  ?爆破阀?的泄压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或,窗, , , ? ,4.:3,.24  厂区煤】气管道与《空气管道应架—空敷设热煤气管【道,上应设有清灰—装置 》 , , 4.3.25【  :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爆破《膜煤气排《送机前的低压煤气总!管上应设《爆破阀或泄压水【封 【4.3.26  】煤气设备水》封的高度不》应小于表4.3【.26的规》定 — —。    《 注发生炉煤气钟罩!阀的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煤气发生【炉出口最大》工作压力(以Pa表!示)乘0.1加50!mm: 《。 4.3》.27  生产【系统:的仪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设置》空气、蒸汽、—给水:和煤气等介质—的计量?装置; — ?    2 —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空气压力检测!仪表; !。 , ,  3  》宜设置循环气化炉】鼓风:机的压力、温度测量!仪表; 【     4【  宜设《置,连续气化炉》进口饱?和空:。气温度及其》自动调节;》。 ?     5 ! 宜设置《气化炉进口蒸汽和】出口煤气的》温度及压力检测仪】表; 【     6—  宜设置》两,段炉:上段出?口煤气温《度,自动调节《。; 《   》。  7?  宜设置汽包【水,位自动调节;— 《     8 应!。设置循气《化炉的缓冲气—罐的:。高、低位限》位器分别与自动【。控制机和煤》气排送机联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9  应】设,置循环气化炉的【高压水罐压力与自】动控制机《联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10》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煤气排送机(!或热煤气直》接用户?。如直立?炉的引风《机)与空气》总管压力《或空:气鼓风机联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1—1 应设置》当煤气中含》氧量大?于1%(体积)【或电气滤清器的绝缘!箱温度低于》规定值、或电气滤清!器出口煤《气压力下降》到规定值时能立即切!断高:压,电源: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12 【应设置连《续气:。。化炉的低压煤气总】管压力与煤气排【送机连?锁装置?。并,应设:报警装置; —   【  13  —应设置气化》炉的加煤《的自动控制、除灰】加煤的相互联锁【及报警装置; 【   【  14 》。 循环气《化系统应设置—自动程序控制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