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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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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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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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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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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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条文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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