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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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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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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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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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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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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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条文?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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