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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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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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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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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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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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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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条,文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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