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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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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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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与重【、轻油催化裂解制气!及天:然气改制等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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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各《。制气炉型和台数的选!择应根据制气原料】的品种供气》规模及各种产品的市!场需要按《不同炉型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3 《制气车间主要—。生产场所《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4.1!.4 制》气,车间:的“三废”》处,理要求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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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各类制气炉型【及其辅助设施—的场地布置除—应符合本章》有关条文《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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