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用《气,量和燃气质量
】
?
3.1 ! 用:气量
—
3.—1.1 设计用气!量应根据当地—供气:原则:和条件确定》包括:下列各种气量
!
》 :1 居民生—活,用气:量;
《
?
2 】商业用气量;
!
,
,
: 3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量;!
【 : 4 ? 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
?
》 5《 燃?气汽车用气》量;
》
【6 其他》气量
【
《 注当电站采—用,城,镇燃气发电或—。供,热时:。尚应包括电》站用:气量
—。
3?.1.2 各种】用,户的燃气设计用【气量应根据燃气发展!规划和用气量指标】确定
【
3:.1.?3 居民生活和】商业的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气量的统计数据!。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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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工】业企业生产》的用气?量可根?。据实际燃料消耗量折!算或按同行业—的用气量指标分【析确定
【
3.《1.:5 采暖通风和】空调用气《量指标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或当地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确定!
3【.1.6 》。 燃气汽车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燃气汽车—种类、车型和—。使用量?的统计数据分析确定!当缺乏用气量的实际!统计资料时可按【已有燃气汽车城【镇的用气《量指标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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