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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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城市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不—应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洪水淹没及低—洼内涝地《区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设置在】河岸:及河床稳定》的地段工程设施的】防洪及排涝等级不】应低于所在城—。市设防的相应等【级
6.!。2.2? 规划长距离输水!管,道时:输水管不宜少于2】根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备》用水源等条》件时也可采用单管输!水
6.!2.3 配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6.:2.4 《 城:。市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10%~20—%
?
6.2【.5 城市给水系!统中应?设置水质定期检测】或在线检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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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城市给水】系统主?要工程设施供电【等级应?为一级负荷
】
6.2—.7 城市给水系!统的抗?震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执行
《
6.【2,.8 城市—给,水工程设施的防【火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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