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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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城市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不应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洪—水淹没?及,低洼内涝地区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设置在河【。岸及河床稳定的【地段工程设》施的:防洪及排《涝等级不应低—于所:在城市?设防的?相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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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规划长距《。离输水管道时输水】管不宜少于2根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备用水?。源,等条件时也可采用】单,管输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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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配《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6【.2.4《 城?市,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10%~2!0%
》
6.》2,.,5 城市给水系统!。中应:设置水?质定期?检测或在线检测系统!
—6,.2.6 城【市给水系统主—要工程?设施供电《等级:应,。为一级负荷》
6.2!.7 城市给水】系统的抗震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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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 城市?给水工程设施—的防火?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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