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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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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城市给水系统!中的工程《设施不应设置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不良》地,质地区洪水淹没【及低洼内涝地—区地表?水取水构筑物应【设置在河岸及河床稳!定的地段工程设施】的防洪及排涝等【级不:应低于所在》城市设防的相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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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规划长距离输水管】道时输水管》不宜少于2根—当城市为多水—源给:水或具备应急—备用水源等》条件时也可》采用:单管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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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配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
6.《2.:4 城市》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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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城【。市给水系统中—应设置水质定期检】测或:。在线检?测系统
【。
6.2.6 !城市:给水系统主要—工程设?施供电等级应为一】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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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城市给?水系:统的抗震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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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城市给水工程】设施的防火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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