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城市!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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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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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城市给水系统】应满足城市》的水量?、水质、《水压及?安全:供水要求并应根【。据,。城市地?形、:城乡统筹、规—划布局?、,技术经济等因—素,经综合评价后确定】
6.1!.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对给?水系统?中的:水源地、取水位【置、输水管》走向、水厂、主要】。配水管网《。及加压泵站等—进行统筹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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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现?状给水?系统:中存在自备水—源的城市应分析自】备水源?的形成?原因和变化趋势【合理确定规》划期内自备水源的供!水,能力、供水范围【和供水用户并与公共!给水系统协》调以生活用水—。为,主的:自备水源应逐步改由!公共给?水系统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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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 地形起伏大或供】水范围?广的城市宜采—用分区分压》。给水系?统
6】.1.5 —根据用户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可采用分质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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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有多个水源可供利!用的城市应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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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有地《。。形可供利用》的城市?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
6!.1.8《 城市给水—系统:应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给】水设:。施并进行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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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 城市给水》系统:。。规划应统筹居—住区、公共建筑再】生水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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