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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城市给水系》统 : !6.:1  布《    局 ! , ,。 6?.1.1《  城市《给,。水系统?应满足城市的水【量,、水质、水压及安】全供水要求并应根】据城:市,。地形、城乡统筹、规!划布局、技》。术经济等因素—经综合评《价后确定 — ? 6.1.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对给水系统中的水源!地、取水位置—、输水?管走向、水厂、【主,要配水管网及—加,。压泵站等进行统筹】布局: 6【.1.3  现【状给水系统中存【在自备水源的城市】。应分析自备水—源的形成原》因和变化趋势—合理确定规划期内自!备水源的供》水能力、供水范【。围和供水用户并与】公共给水系》统协调以《生活:用水为主《的自:备水源应逐步改【由公共给《水系统供《水 【。6.1.4》  地形起》伏大或供水范围【广的城市宜采用分】区分:压给:。水系统 !6.1.5  根】据用户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可采《用分质?给水:系统 【。 6.1.6  有!多个水源可供利用】。的城市?应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 ! 6.1.7】  有地形可供利】用的:城市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 6!.1:.8 ? 城市给水系统【。应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给水?设施:并进行统一规划 】 ? 6?.1.9  城市给!水系统规划应—统筹居住区、公共】。建筑再生水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