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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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用水》量进行城市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选择给水水—源,和水:源,地确:定给水系统布局【明,确主要给《水工程设施的规【。模、位置及用—。。地控制?。设置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提出】水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安全保障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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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其—他类别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水质标准的规【。定
【3.0.3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的》水,压应根据城》。市供水分区》布局特点确定并【满足城市直》接供水建筑》层数:。的最:小服:务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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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的阶段与期!限应与城市》规划的?阶段与期《。限相一致
【。
3.0—.5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近、远期结合】并应适应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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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应:与,相应:的城市规划范围【。一致:。。
3【.0.7 》 当城?市给水工程规—划中:的水源地位于城市】规划区以外时水源地!和输水管道应纳入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范围;《当输水管道途经【的城镇需由》同一水源《供水:时应对取水》和输水工程规模【进,行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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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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