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术 《 语
【
?
2.0.1 城!市用水量 ur】ban wat【er con—sumpt》ion
【
城市】中,居民生?活,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和,职工:生活用水、》浇洒道路用》水、绿地用》。水、管网《漏损等水量
—
2.【0.2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 》urban c【ompre》he:nsive wat!er: con-sump!tion n—or:m
》
平【均单位用《水人口所消》。耗的城市《最高日用水量—
?
,
2.《。0.3? 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 c【ompre》。hens《ive? water 【c,on:sump-t—ion norm !for domes!tic and p!ub:lic use
】
《
平均单位!。用水:人口所消耗的城市】最高日生活用—水量
《
,。
2《.0.4 》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 》w,a,te:r, con《sum?ption》 nor《m, for《 di?ffere》nce? dev《elopmen【t lan》d,
《
? 平《均单位不同类别【建设用地《所消耗的城市最高日!用,水量
—
2.0.—5 给水规模【 s》cale《 for 》water sup!ply
》
《 规划—期,末城市所《需的最高日用—水量
】2.0.6》 城市水资源 !ur:ban water! resourc】es
》
用于!城市用?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其中地表】水、地下水称为【常规水资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称为非常规【水资源
》。
2.0.7! 水源地》 w》ater sou】r,ce sit—e
?
?
用于城市!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
!
2《.,0.8 公共给】水系统 w—ater《 ,su:ppl?y syst—e,。m, for pub】。lic
》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系统—
2【。.0.9 》。 ,自备水源 s!elf-su—pplied wa!。ter
【
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选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2.》0.10 应【急供水 e】mergency !wat?。e,r, supply
】
【 当?城市发生《。。突发性事件给水【系统无法满足城市正!常,用水需求《需,要采取减量、减【压,、间歇供水或使用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的》供水方式
》。
《
2.0《.11 《 ,应急水源 】em:erg?ency wa【ter reso】urce
】。
,。
在紧急情!况下(包括城市遭】遇突发性供水风【险,如水质污染、—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非】常,规事件过程中—)的供水水源通常以!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居民《生存:、生活用水为目标
!
2—.0.12 — 备用水源 — alt《erna《te water】。 resou—rce
—
《 以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为目标以—解决城?市水资源相对短缺】或,现,有主:。要水源相对单一【且受:到,周期性咸潮或断流影!响或季节性排污【影响:建设并具备与—现有水源互为备用】、切换运行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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