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城市用水》量
《
?
4.0.1【 城市用水量应结!合水资源《状况、节水政策、】环保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规划:等要求预测
】
4.0.2 !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
—
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城市《。最高日用水量(万m!3/d);
】
》 — q1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万人·d)!],;,
?
《 : 》 , ,P用水人口(万【人)
】 2 【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可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2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L/(人—。·d)]《;,
》
! s工业用水【量与综合生活用【水量:比值;
【
: ?。。 》 m其《他用:水(市政用》水及管?。网漏损?)系数当缺乏资【料时可取0.—1,~0.15
】
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qi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m3?/(hm2·d)】];
?
】。 》 ai《不同类别用》地规模?(hm2)
】
?4.0.3 用水!量指标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因素在》一定时期用》水量:和现状用《水,量调查?基础上结合节水【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
【。当缺:乏资料时最高日用水!量指标可按表4.】0.3-1》、表4.0》.3-2《、表4?.0.3-3选【用
【表4.0.3-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q1[《万m3/(万人·d!)]
?
—
?
注1】 , 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上海、—江苏、安《徽;
》
】 二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地区;
【
?
? 【三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西藏自治区》、,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地区
《
:
,。
: : 2 】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
?
】 3 P》。为城区常住人口【单位:万人:。
《
表4.0—。.3-2 》 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q2[L/—(,人·d)]
—
,
】
注综】合生活用水》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与公共—设施:用,水,之和不包括》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
【
,表4.0.3—-,。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qi[】m,3/(hm2·【d)]?
?
,
:
,
?
—注1 ? 类别代码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
? 》 ,。2 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
】 3 超出本!表的其他各类—建设:用地的用水量指【标可根?据所在城市》具体情况《确定
《
4》.0.4《 , 当进行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时城市!年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W城《市年用水量(万【m3/a)》;,
?
?。 : — k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居民【生活:水平及气候》等因素分析确定【在缺乏资料时宜【采用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