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城市用!。。水量
?
》
4.0.1【。 城市用水量应】结合水资源》状况、节水政策【。、环保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规《划等要求预测
【。
4.0】.2 ?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
【
》 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
:
?。
《
? , 式中Q城市最】。高日用水量(万【。m3/d);
!
】 q1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万人:·d)];
!
】 P用水人口!(万人)
】
《 2? 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q2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L/《(,人·d?),];
》
! ? s工业用水量【。与综合生活用水量比!值;
】。 : m!其他用水(》市,政用水?及管网?漏损)系《数当:。。缺乏资料时可—取0:.1~0.1—5
《
》 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i】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m3/(】hm:2·d)];
!
》 — :ai不同类》别用地规模(h【m2)?。
—4.0.3 — 用水量《。指,标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因素在一定】时期用水《量和:现状用水量调—查基础?上结合节水》。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
? 当缺乏资【料,时最高日用》水量指?标可按表《4.0.3-1、表!。4.0.3-2、】表4.0.》3-3选用》
—表4.0.3-1】 ,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q1【[万m?3,/(万人《·d)]
!
:
】 注:。1 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上海、—。江苏、安徽;—
》
《 二—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地区】;
《
! 三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西—。藏自治区、》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地】区
【 2!。 :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
《 — 3 P为城区!常住人口单位—万人
表!4.0?.3:-2 《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q2[》L/:(,人·d)]
!
【
: 注综合—生活用水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与【。公共设施《用水之和不包括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
》
表4.0.3【-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qi[m3/(!hm2?·,d)]?
《。
:
》
》注1 类别—代,码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 , 2 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
《 《 3 超出—本表的其他各类【建,设用地的《。用水量?指标可根据所在【城市具体情况确定】
?
4.0.4】 当进行》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时城》市,年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W城市年用!水量:(万m3/a);】
,
】 — k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居民】生活水平及气候等因!素分析确定在缺乏】资,料时宜采用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