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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用水量 ! 4.0.!1,  城市用》水量:应结合?水,资源状况《、节水?政,策、环保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规—划等要求预测 【。 ? 4.0.2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   】  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Q城》市最高日用》水量(万《m3/d)》; —   ?       【 q1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3/》(万人?·d)]; 】 ? , ,       【 P:用,。水人口(万人) 】    】 2:  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2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L—/(人·d)]【; —  :         !s工业用水》量与综?合生活用水量比值;! 》    《   ?    m其—他用水(市政用水及!管网漏损)》系数当缺乏资料【时可取0.1—~0.15》 《     3 】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 ?     】式中q?i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m—。3/:(hm2《·d)]; 【    【   ?    a》i不同类《别用地?规模(hm2—) 【4.0.3  用】水量指?标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因素在一定】时期用水量和—现状用水《量调查基础上结【合节水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     当缺!乏资料时《。最高:日用:水量指标可按表4】.0.?。。3,-1:、表4.0》.3-?2、表4.0—.3-3选用— 》 表4.0.3-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q1[万m!3,/(:万人·d)]— 【   【  注1  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上海、—江苏、安徽》; 《 :  : ,     》 二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地》区; ?   【    《  :三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西藏自治区【、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地【区 : ? :       【 2  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      —  3  P为城区!常住人?口单位万人》 —表4.?。0,.3-2  —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q》2[L?/(人·d)] 】 《   !  注综合生—活用:。水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与公共设【施用水?之和不包括》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 】 表4.《0.3-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qi[》m,3/(hm》2·d)] — 《  】   注1  类别!代码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    《  2 《 本指标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    】   ?  3 《 超:出本表的其他各类建!设用地的用水量指标!可根据所《在城市具体情—况确:定 【4.0.4  【当,进行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时城市年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W城市年—用水量(万m—3/a); 】     【  :    《k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居民生活水平】。及气候等《因素分析《确定在缺乏资料时】宜采用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