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供暖!、通风?。和,排烟
【
?
8.1 【供暖和通《风
】
8.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8】.1.2 》 需要供暖的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应采用集中供暖方式!
— , 1 》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
《
》 2 Ⅰ、Ⅱ】、Ⅲ类汽《车库:;
—
3— Ⅰ、Ⅱ类—修,车库:
《
8.1.3【 :Ⅳ类汽车库》Ⅲ、Ⅳ类修车库当集!中,供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供暖但其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不得!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
8.1.4 ! 喷漆间、》电瓶间均《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的—有关规定
!
8.1.5 】设置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
《
8.1—.6 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
,
《 2 位于防火】墙、防火《。。隔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