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地下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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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3.1的!规,定
表5!。.3.1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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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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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3》.1中序号为6~】8规定的《部位外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3.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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