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3  地下民用建筑! 》。 , 5.3.1【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3.1【的规定 — 表5.—3.1  》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 ?    — 注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 5.3.2!。 ,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3.1中序号—为6~8规定的部位!。外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3.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