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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其他要!求
!。A.5.1 【合用场所火源控制】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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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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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3 】 合用场所的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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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4《 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的采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消防车的通行以及】灭火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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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 ! 合用场所集中的】地,区当市政《消防:供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或设置室外—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应小于2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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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 合用场所【集中的地区应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车辆装备和救援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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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7 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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