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 用油(《。。可燃液体)
】
6.4.!1 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可燃液体不—应存:放,在居:室内且应《远离火源、》热,源
《
6.》4.2 使用【油类等可燃》液体燃料《的炉灶、取暖—炉等设备必须—在熄火降温》后,充装: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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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 严:禁对盛?。装或盛装过可燃【液体且未采取安【全置换?措施的?存储容器《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
《
?。
6.4.4【 , ,使用汽油《等有机溶剂清洗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防【撞,击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
,
6.4.【5 严《禁使用玻璃瓶、塑】料桶等易碎》或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容器盛装汽》油、煤油《、酒精等甲》。、乙类液体
】
,
6.4.—6 室内的燃油】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事故切断》阀严禁采用塑料管】道
《。
6.4.7】 含有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充有可燃液体!的打火?。机等应?远离火源、热—源
》
6.4.8 !销售、使用可燃液】体的场所《应采取防静电和防】。止火花发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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