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火灾危险【源控制
》。
:
6.1!。。 用 《 火
!
6.1.1 ! ,设置:在居住建筑内的【。。厨房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靠外墙设置;
【
:
,
? ?2 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3— ,墙面采用不燃材料】。;
《
? 4 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
6.—1.2 用于炊事!和采:暖的灶台《。、烟道、烟囱—、火炕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或制作?。与可燃物体相邻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240mm】
】 :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内采用不】。。燃烧材料砌抹严密】
《。
》 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应突出外】墙至少250mm
!
?
,。
6.1.3 【烟囱穿?过可燃保温》层,、防水层《时在:其周围50》0,m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隔热层严禁—在闷顶内开设—烟,囱清:扫,孔
《
?6.1.4 多层!居住建筑内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垂直排风管应采取】防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
6.1【.5 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较多【、,耐火等?级较低?的连片建《筑或靠近林区—。的村:庄其建筑的烟囱【上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
6.1.【6 :燃煤、燃柴炉灶周围!1.0m范围内不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
6.1.7 】。 燃气灶《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燃气灶具】宜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并应与卧室分隔】;,
》
, : 2? 燃:气灶具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m或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 3 《。放置燃气灶具—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加防火隔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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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无自然通风的厨】房应选用带》自,动熄灭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和与其连—锁的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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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燃气灶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胶管应【采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长度不应大于2m!安装应牢《固中间?不应有接头且应定期!更换
】6.1.8 既有!厨房:不满:足第6.1.—1,条的:规定时炉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与炉灶相邻的墙面】应做:不燃化处理或与可】燃,材料墙壁的》。距离不小《于1.0m;
!
2】 灶台周围1.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地面或设置》厚度不小于1—20mm的不燃烧】材料隔?热,层,;
》
3【 炉灶正上》方1.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6.!1.9 火炉、】火炕(墙《)、烟道《应当定?期检修?、疏通炉灶与火炕】通过烟道相连通时】烟道部分应》采用不燃材料
!
6.1—.10? 明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余火余烬与—炉灰等宜《用水浇灭或》处理后倒《。在安全地带炉—灰宜集中存放于【室外相对封》闭且避风的地—方应设置不燃材料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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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使用—蜡烛、油灯》、,蚊香时应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距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
》6.1.《12 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动用明火—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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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3【 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在室外《吸,烟和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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