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火灾!危险:源控:制
【
6.1【 用?。。 火
—
6.!1.1 设—置在居住《建筑内的《厨房: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靠外墙设】置;
】 : 2 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
— 3 墙面采用不燃!材料;?
?
— 4 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
?6.1.2》 用?于炊事和《。采暖的?灶台、?烟道:、烟囱、火炕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或制作与可—燃物体相邻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24《0mm
【
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内采用不燃烧材料!砌抹严密
【
? 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应突出外【墙至少250mm】
,
?
6?.1.?3 烟囱穿过可燃】保温层、防》水层时在其周围5】00m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隔—热层严禁在》闷顶:内开设烟囱清扫孔】
6.1!.4 多》层居:住建筑?。内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垂:。直排:风管应采取防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
6.1.5】 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较多、耐【火等级较低的—连片建筑或靠近林区!的村庄其建筑的【烟囱上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6.】1.6 燃煤—、燃柴炉灶周—。围1.0m范围【内,不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
6.?1.7 燃—气灶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燃气灶具宜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并应与卧室分隔】;,
! 2 燃气灶具【。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m或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
》3 放?置燃:气灶具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加防火隔《热板:。;
】。 ?4 无自然通风的】厨房应选用带自动】熄灭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和:与其连锁的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
】
5!。。 燃气灶》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胶管应采《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长度不应大于2】m安装应《牢固中间不应有接头!且应定期更换
【
6—.1.8 》 既有厨房不满足第!6.1.1条—的,规,定时炉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与炉灶》。相邻的墙面应做不燃!化处理或《与可燃材料》墙壁的?距离不小于1—.0m;
》
】 2 灶》台周:围1.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地》面或设置厚度不小】于,120?mm的不燃烧材料】隔热层;
】
3 炉!灶正上方1.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6.】1.9 》火炉、火炕》(墙)?、烟道应当定—期检修、疏》通炉灶与火》。炕通过?烟道:相连通时烟道部分】。。应采用不燃材料
】
6—.1.10 —明,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余火《余烬与炉《灰等宜用水浇—。。灭或处理《后倒在安全地带【炉灰宜?集中存放于室外相】对封闭且避风的【地方应设置不燃材】料,围挡:
?。
6.1.1】1 使用蜡烛、油!。灯、蚊香时应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距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
6.1.12】。 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动用明火】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
】
6》.1:.,13 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在室》外吸烟?和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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