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火灾危险源控制【 : 《 : 6.1  用】 ,   火《 : 6【.1.1 》 ,。设置在居《住建筑内的厨房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靠外墙设—置; —    》 2 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 :   《  :3 :墙面采用《不,。燃材料?; 【    4 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 6.1.》2  ?用于炊?事和采?暖的灶台、烟—道、烟囱、火—炕,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或制作与可燃物【体相邻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2《4,0,mm 】    《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层范围内采用!。不,燃烧:材料砌抹严密 【    】 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应突出外】墙至少25》0mm 《。 6.1】.3 烟囱穿过【可燃保温《层、:防水层时在其周围5!。00m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隔热层严禁》在闷顶内开设烟囱】清扫孔 》 6.1【.4  多层居住建!筑内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垂直排】风管:应采取防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 , 《6.1.5 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较多?、耐火等级较—低的连片建筑或【靠近林区的》村,庄其建?筑的烟囱上》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6.1.6》 燃煤、燃柴炉灶】周围1.0m范【围内不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 6.1.7 【 燃气灶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燃气灶具宜》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并应与》。卧,室分隔; 【 , ,     2 燃】气灶:具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m】或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   —  :3 放置燃气灶【具的灶台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加,防,火隔热板《; 【    4 无【自然通风的厨房应选!用带自动熄》灭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和与其连锁的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 —   《  5 《 燃气灶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胶管应采《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长《。。度不应大《。于2m安装应—牢,固中间不《应有接?头且应定期更换 】 6.1】.8  既有厨房不!满足:第6.1《.1条的《规定时炉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与?炉灶相邻的墙面应做!不燃化处理》或与可燃材料墙【。壁的距?离,不小于1.》0m:;,   】  2  灶—台周围1.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地面或?设置厚度不小于【120mm的不燃】。烧材料隔热》层;:。  【   3 炉灶正】上方1.《。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 , : 6.1.》9  火炉、—火炕(墙)、—烟道应?当定期检修、疏通炉!灶与火?炕通过烟《道相连通时》烟道部?分应采用《不燃材料 【 6.》1.10 明—火,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余!火余:烬,与炉灰?。等宜用水浇灭或【。处理后倒在安全【地带炉灰宜集中【存放于室外相对封闭!且避风的《地方应设置》。。不燃材料围挡 【 《 6.1《。.1:1  使用蜡—烛、油灯《、蚊:香时应?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距》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 6.1.1】2  燃放烟花【爆竹、吸《烟、动用明》火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 》 6.1.13! 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在室外吸》烟和动用明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