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7-2012 建标库

7.4  金属板铺装

7.4.1  金属板材应边缘整齐,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外形应规则,不得有翘曲、脱膜和锈蚀等缺陷。

7.4.2  金属板材应用专用吊具安装,安装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伤金属板材。

7.4.3  金属板材应根据要求板型和深化设计的排板图铺设,并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连接方式固定。

7.4.4  金属板固定支架或支座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牢固。

7.4.5  金属板屋面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板檐口挑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2  金属板伸入檐沟、天沟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  金属泛水扳与突出屋面墙体的搭接高度不应小于250mm;

    4  金属泛水板、变形缝盖板与金属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

    5  金属屋脊盖板在两坡面金属板上的搭盖宽度不应小于250mm。

  主控项目

7.4.6  金属板材及其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7.4.7  金属板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一般项目

7.4.8  金属板铺装应平整、顺滑,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

7.4.9  压型金属板的咬口锁边连接应严密、连续、平整,不得扭曲和裂口。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10  压型金属板的紧固件连接应采用带防水垫圈的自攻螺钉,固定点应设在波峰上;所有自攻螺钉外露的部位均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11  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纵向和横向搭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12  金属板的屋脊、檐口、泛水,直线段应顺直,曲线段应顺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13  金属板材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1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