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7-2012 建标库

7.5  玻璃采光顶铺装

7.5.1  玻璃采光顶的预埋件应位置准确,安装应牢固。

7.5.2  采光顶玻璃及玻璃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采光顶》JG/T231的有关规定。

7.5.3  采光顶玻璃表面应平整、洁净,颜色应均匀一致。

7.5.4  玻璃采光顶与周边墙体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控项目

7.5.5  采光顶玻璃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7.5.6  玻璃采光顶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7.5.7  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打注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应牢固,不得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7.5.8  玻璃采光顶铺装应平整、顺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坡度尺检查。

7.5.9  玻璃采光顶的冷凝水收集和排除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0  明框玻璃采光顶的外露金属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压条安装应牢固;隐框玻璃采光顶的玻璃分格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7.5.11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应严密;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2  采光顶玻璃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应一致,宽窄应均匀,应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5.13  明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3的规定。

7.5.14  隐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4的规定。

7.5.15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