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35-2010 建标库

9.6  化学清洗

9.6.1  需要化学清洗的管道,其清洗范围和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9.6.2  当进行管道化学清洗时,应与无关设备及管道进行隔离。

9.6.3  化学清洗液的配方应经试验鉴定后再采用。

9.6.4  管道酸洗钝化应按脱脂去油、酸洗、水洗、钝化、水洗、无油压缩空气吹干的顺序进行。当采用循环方式进行酸洗时,管道系统应预先进行空气试漏或液压试漏检验合格。

9.6.5  对不能及时投入运行的化学清洗合格的管道,应采取封闭或充氮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