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
3.!2.1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按规】定的鉴定程序—(图3.2.1)进!行
》
?。
》图3.2.1 】鉴,定程序
【
3.2.2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
:
3.2【.3: 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
】 1 《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文件、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
【
,
2 【 查询建筑物历【史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
?
【。 ,。3 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现状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
?
,
? , 4 填写初【步调查表并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填写:。
— 5 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
3.2《.,4 详细调查【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
》 1 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察
】
【 1)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
!
《 ,。 2【)圈:梁、构造柱、拉结件!、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
《
》 】3):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
—
】 4)结构!。细部尺?寸及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
》
《 2 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
— ? 1)【结构上的作用—(荷载);
】
! 2?。)建筑?物内:外环境;
》
》。 3!)使用?史,包括荷载《。史、灾害史》
《
: , : 3 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的调查与检!测
! , :。 : 1)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
【
:。 》 2)地—基,稳定:性;
! 3)!地基变?形及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
》
】 , 4)《地基承?载力的?近位测试及室内力】学性能试验》。;
】 — 5)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评估当条件】许,。可,时也可针对》开裂、腐《蚀或其他损》坏等情况《进,行,开,挖检查;
】
《 《 , 6:),其他因素包括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水质》恶化、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
— ,。 ?4 材料性能【检测分析
》
【 : , , 1)结构构件材!料;
—
: , 2)!连接材料;
【
】 3)其他】材料
】 5 — 承重?结构检查《
— : 1)构!件和连接件的几何参!数,;
—
? : , ,。 :2)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情】。况,;
【 3!)结构支承或—支座的工作情况;】
! 4)建筑!物的裂缝及其他损伤!的情况;
【
,。
: ?。 5)【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
:
》 6)建】筑物侧?向位移包括上部结】构倾斜、《。基础转动和局部变形!;
! 7)结!构的动力特性
【
》。 6 【围,护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调【查,
】 7 易受结构!位移、变《形影响的《管道系统调查—
:
:
3.2.5【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并应按表3.—2.5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第一层构件】开始逐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并应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
—
】 2》)应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构?件集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
【 3】)应: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确!定鉴定单元等级【
》
《。 2: 各层《次可靠性鉴》定评级应以该—层次安全性和使用性!的评:定结果为依据综合确!。定每一?层次的?可靠性等级应分【为四级?
! 3 当仅—要求:。鉴定某?层次的安全》性或使用性》。时检查?和评定工《作,可只进行《。到该:层次相应《程序规定《的步骤
—
3.2.6】 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当发现?调,查资料?不足时?。应及时?组织:。补充调查《
《。
表?3.2?.5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
:
》
:。
《
— 注1 】表中地?基,基础包括桩》基和桩;
—
【 《 2 《表中使用性》鉴定包括适》。。用性鉴定和耐久性】鉴定;?对专项鉴定耐久性等!。。级符:号也可按《本标准第2》.2.2条的规定采!用
《
3.2.【7, 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应按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且评估结果【应以不同的适修性等!级表示
《
》3.2.8 民用!建筑耐久年限的评】估应按本标准附【录C、附录D—或附录?E的规定进行其鉴定!。结论宜归在》使用性鉴定报告【中
?
3.—。2.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完成后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