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鉴定评》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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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3.3.】1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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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1 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
》
【
—
《 注?1 本《标准对au级和【Au级的《具体规定以及对其他!各级不符合该规定】的,允许程度分》别由本标准第—5章、第7章及第】9章给出;
】
? : 2 】 表中?关于“不必采取措施!”和“可不采取【。措施”的规定—仅对安全性鉴定【而言不包《括使用性鉴定所【要求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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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民!用建筑使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3.3.》2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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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2 民用!。建筑使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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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1 本标【准对as级》和As级的具体规】定以及对其他各【级不符合该规—定的允?。许程度分别由本标】准第6章《。、第8章及第9章】给出;
! 》。 ,。。。 2 表—中关于“不必—采取措施”》和“:。可不采取措施”【的规:定仅对使用性鉴定】而言不包括》安全性鉴定所—要,求采取的措》施;:。
【 》 3 当—仅对耐久性问题进行!专项鉴定时表—中,。“,使用性”可直接改】称,。为“耐久性”—
3【。.3.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3.3—.3的规《定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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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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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标:。准对a级《、A:级及Ⅰ级《的具体分级界限以】及对其他各级超出该!界限的允许》程度分别由本标准】第10?章作:出规定?
3.3!.4: 民?用建筑子单元或【鉴定单元适修—性评定的分级—标准应按表3.3.!4的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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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4! 民用建筑子【单元或鉴定单元适】修,性评定的《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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