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3  鉴》定评级标准》 , — 3.?3.:1  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3.3.1!的,规定采用《 表3】.3:。.1:  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 — , : ? ,    】 注1  本标【准对a?u级和Au级的具体!规定以及对》其,。他各级不符合该规】定的允许程度分别由!本标准第5章—、第7?章及:第,9章给出; —  —       【2  表中关于【“不必采取措—施,”和:“可不采取措—施”的规定仅对安】全性鉴定而言不【包括使?用性鉴定所要求【采取的措施 — : 3.3.【2  民用》建筑使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3.《。3,.2的规定采用 ! 表3.【3.2  民用建】筑使用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 【 , —    】 注1  》本标准对as级【和As级的具体规定!以及对其他各级不】符合该规定的允【许程:度分:别由本标准第6章】、第8章及》第,9,章给出;《    !     2  表!。中关:于“不必采取措施】”和“可不采取措施!”的规?定仅:。对使用性鉴定而【言不包括安全性鉴定!所,要求采取的措施; !   【      3 】 当仅对耐久性问题!进,行专项鉴定时—表中“?。。使用性”可直接改称!为“:耐久性” 》 3.【3.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应按表3.3.3的!规定采用 【 表3.3.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各层次分《级,标准 【 】 ?     注本】标准对a级、A级】及Ⅰ级的具体分【级界限以及对其【他各级超出该界限的!。允许程?度分别?由本标准第10【章作出规定 ! 3.3.4【。  民?。用建筑子单元或【鉴定单元《适修性评《。定的分级《标准应按表3.3】.4的规定采用 ! 表3.3.!4 : 民用建筑子—单元:或鉴:定单元适修性评定】的,分,级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