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
3.1.1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1)建筑物大修前】;
《
—。 :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 【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
】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
【 ?。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 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
! 1)各!种应急鉴定;
】
?
!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
《
】 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
【
》 》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
:
, 3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
:
?
? —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
!
《 — 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
》 4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专项鉴!定
—
,。 1!。)结构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 3)—结构存在明显的振】动影响时《;,
— 》 ?4,。)结构需进行—长期:监,测时
【
3.1.2 】鉴定对象可为整幢建!筑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也可为其中某】一子单元或》某一构件集
!
3.1.—3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该民用!建筑的使用》史、当前《安全状?况和今后《维护:制度由建筑》产权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商定对—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应按现行相】关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