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
3.1.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1)建】筑物大修前;—
?
!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
! ?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
】。 :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
?。。
》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 2 —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
】
— 1)各种应!急鉴定;《
》
, 】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
】
《 《 , 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
】
】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
,
? 3 —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
!
:
!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
【
!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
【 4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专【项鉴定
【。
: ? : 1《)结构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 3)结构存在】明显的?振动影响时》;
《
— 4)【结构需进行》长期监测时
—
?
3.1.—2, 鉴定《对象可为整幢—建筑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也可】为其中某《一子单?元或某?一构件集
》
3.1.!3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该民用—建筑的使用史、【当前:。。安全状况和今后【维护制度由建筑产权!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商定对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应按现行相!关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