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 ,1)建筑物大—修前;?
】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
《
《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
】。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
! ? 《1)各种应急鉴【定;
—。
》 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
【
《 —。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
— : 《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 3 —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
【。
》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
【
《 》。 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
《。 4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专项鉴定】
《
》 , 1)—结构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 3【)结构存在明显【的振动影响时;
】
! , 4)》结,构,需进行长期监—测时
?
3.1.!2 :。。 鉴:定对象?可为:整幢建筑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也》。可,为其中某《一子单元或某一构件!集
3】.1.?3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该民【用建筑的使用史、当!前安:全状况?。和今后维护制度【由,建筑产权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商定对—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应按现!行,相关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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