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 ? 1)?建筑物大修前—;
】 《 :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
? 》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
, 》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 : : ,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 ?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
?。
,
! 1)各《种应急鉴《定;
【
!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
【
【 , 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
—
】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
《 3《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
!
】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
,
! 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 4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专项鉴《定
?
》 《。 1)结构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 《 3)结构【存在明?显的振动影响时【;
】 《 4)结构需】进行长期监》测时
《
3.1.】2 鉴定》对象可为《整幢建筑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也可为其【中,。某,一子单元或》某一构件集》
3【.1.3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该民用—建筑:的使用史、当前安全!状况和今《后,维护:制度由建《筑产权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商定对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应按现行】相关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