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 :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 , 3.1.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  ?     》  1)建》。筑物大?修前:; —      — , , 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 】     》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 ! :      【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        】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 : , :     》   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  —   2《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 《。     !    1)各种应!急鉴定; 【  《   ?。    2》)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 !       【  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 《 ?        !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 —    3  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 ? :        】 1)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 》        】 2)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   4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专,项鉴定? ,    】     1)结】。构,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 》  :。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       【  3)结》构存在?明显的振动》影响时;《 ?      】   4)结—构需进行长期监测】时 3.!1.2 《。 鉴定对象可为整】幢建筑或所划分【的,相对:独立的鉴定单元也】可为其中某一子单】元,或某一?。构件集 !3.1?.3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该:民用建?筑的使用史、当【前安全状况和—今后维护制度由【建筑产权人》和鉴定机《构共同商定对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建筑其目标!使用年限应》。按现行相关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