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交—通规划管《理
:
【第4.0.1—条 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按—经论证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控制用地建设】强度、静态交通用地!规模及交通组—织安排经论证—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作为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方案的强制【性内容
》
— 1.新》增容积?率大于4.0(含)!的居住项《目;
》
》。 2.物流—中心:。、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会议中心、临主【干道的学校等瞬【。时车流、人流较大】的公:。共建:筑;
《。
,
— 3.容积率大【于5.5(含)的行!政办公、文》化设:施、医疗卫生、商】业设施、《商务设施、》娱乐康体等公共建】筑;
《
— 4.道路—。、,铁路、对外交—。通枢纽?、,公,共交通枢纽、客【货站场、大》型停车场《、,大型加油站等重要的!交通设?施项目?;
?
《 5.其他】位于城市重要—地段以?及,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的?建设项目
【
第4》.0.2条 公路!位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路】段即为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其布局?、,断面、标高等应符合!。城市道路的要求【
第4.!0.:3,条 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两侧不得直—接,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
!
第》。4.0.4条 【 建:设,项目基地《长,度超过200m时在!基地内应按下列【规定设置与城市道】路相衔接《的街坊?道路
《
?
1.街】。。坊道路的主要控制点!。由规:划部门指定
—
?
: 2.—街坊道路应符合城市!支路:标准设计
!
: 3.》街,坊道:路两侧的建筑—退距应符合本规【定第三章第二节【的要:求
第】4.0.5条— ,。 建设项目》临两条主干道的交叉!口时在基地内应【考,虑立交?平做
—
第?4.0.6条— 道路交叉口应】当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宜,采用渠化拓》宽方式提高通行能力!
第4.!0.7?条, 新区道路纵【断,标高:应根据路网竖向规】划结合周边》地形确定旧区道路纵!断标高应《根据道路两侧—现状建筑物的—标高确定应比周边】建筑物散水低—
—第,。4.0.《8条 有中央绿化!带道路的断口距离一!般为500》~80?0m
】第4:.0.9条 在】风景名胜区、各类公!园、名胜古》迹和人文景》。点以及宽度超过【50m的道路绿化带!。宜设立绿道主—要提供生态、—游憩、社会与文【化等功能《。。绿道应尽可》能互相贯通并设置】标,识、照明和服务设施!
第4.!0.1?0条 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街坊道路】宜形成慢行系统【。在与城市主干路【交叉处?考,虑,慢行系统的连—贯性
《
第4—.0.1《1条 有下列情况!的城市道路上应当】设置: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
,
《 1.城市—。快,速路;
! ,。。 2.通过环】形,交叉口的步行人流】总量每小时》大于18《000 《人次且进入环—形交:。叉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每小》时大:于200《0 辆的;
】
3.!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每小时大于!5,0,00: 人:次且进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每小时大于1】200 辆的
!
第4.0.1!2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隔离—带,宽度按表4.0【.12要求控制【
:
表4—.0.12》 公路隔离带—。宽度控制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