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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市【政,设施及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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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条 新建和—改建道路《各种管线《应当预留《支管至?。城市道路红线1m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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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路口必须设置!预留: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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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路直线段每》间隔:150~250m】左右设置预留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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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条! 城市雨、污水】管线的?管,。径应:根据流量《计算结合使用功能、!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道路红线24m【 以上道路污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5!00雨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600!。道,路红线24m以下】污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400雨—。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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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条 架空电—力线和?通信电缆应》当采用单杆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两侧:或结合防护绿带架设!以下地区禁止—新敷:设各:类架空杆《线,现有架空杆线应随】。。。建,。设项:目一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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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街、《步行街以《及已经?实施:杆线入地工程的道】路红线范围内及两侧!建筑:退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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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车—。站、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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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住宅小?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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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有—特殊控制要求—的地区
!第5.0.》5条 ? 新设置的各—种区域电力变—压器、通信交接【箱、:燃气调压器(箱【)等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不得直《临城市干《。道临街?项目的各《种配套设施(开【闭所:、变电箱、》燃气调压站、热【力站、化粪池—等)不得临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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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条 城市道】路新建或改》造中同类型管线应同!沟同井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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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条 建!设项目应按》经审:定的管线综合规划配!套公用管线和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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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条 相邻地—块配套的市政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预留共用》通道集中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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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条 各类管线!穿越城?市,道,路一般应当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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