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设施及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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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条 】 ,新建和改建道路各】种管线应《当预留支管至城市道!路红线1《m以外?
【 1.规划【路口必须设置预【留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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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道路》直线段每间》隔150~250】m左右设置预留【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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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条— 城市雨、污【水,管线的?管径应根据流量【。。计算结合使用—功能、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道路红【线24m 以上道】路污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500雨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600道—路红线24m以【下污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40:0,雨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500
!。
第5【。.0.4条 — 架:空电力线《和通信电缆应—。当采:用单杆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两侧或结合防护【绿带架?设以下地《区禁止新《敷设各类架空杆【线现有架空杆—线应随建设项目【一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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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商业街、步行!街以:及已经实《施杆线入地工程的】道路红线范围内【及,两侧建筑退让范【围内;?
! 2.车站、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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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住宅《小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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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有》特殊控制要求的地】区
第5!.0.5条 新设!置的:各种区域《电力变压器、通信交!接,箱、燃?。气调:压器(箱)等—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不得直临】城市干道临街—项目的各种》配套设施(开闭所、!变电箱?。、燃气调压站—、热力站、化—粪池等)《不得临街建设—
—。第5.0.6—条 城市道路【新建或改造中同【类型管线《应同沟同井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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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条】 建?设项目应按经—审定的管线综合规】。划配套公用管线【和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5.0.8条 】 相邻地块配—套的市政《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预:。留共用?通道集中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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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条 各类管线穿越!。城,市道:路一般应当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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