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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市政设施及】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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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条 新建和改】建道路各种管线应当!预留支管至》城市:道路红线1m—以外
! 1.规划路】口必:须设置预《留支线;《
】 2.道路直线】段每间隔15—。0~250m左右设!置预留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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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条 城市雨、【污水管线《的管径应《根据流量计算—结合使用功能—、,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道路《红线:24m 《以上道路污》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500雨【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600道路【红线24《m以下污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4:00雨水管线—管径:不得:小于:DN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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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条 》 ,架空电力线》和通信电缆应—当采用单《杆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两侧或—结合防护绿》带架设以下地区禁止!新敷设?各类架空杆线现有架!。空杆线应随建设项】目一: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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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商业街、】步行街以及已经实】施杆:线入地工《程,的道路红线范—围内:及两侧建筑退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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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站!、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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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建住宅?小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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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有特殊?控制要求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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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条— 新设置的各种】区域电力变压器、通!信交接箱、燃气调压!器(箱)等设施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不得】直临城市干道—临,。街项目的各种配套】设施(?开闭所、变电—箱、燃气调压站、】热力站、化粪—池等)不得临—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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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条 城市道路】新建或改造中同类型!管线应同沟同井敷设!
第【5.0.7条 】建设:项目应按经审定的管!线综合规划配套公】用管线和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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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条 相】邻地块配套的市政】。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预!留共用?通道集中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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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条 各类【管线:穿越城市道路—。一般应当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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