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容量规》划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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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审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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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条 单】元控规具《体控制?指标可依据表—2.2?.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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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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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表中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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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对!未列入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工业仓储等用地】的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
! 3.】特殊地区《的规:划指标由规划部门】视,具体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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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条 】 地块控规》具体:控,制,指标根?据用:地规模的《级别按表2.2【。.3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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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重?要控制节《点等规划《确定:的区域其地块控【规具体控制指标可】。按照规?划区位、交》通条件、绿化—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综!合承载能力》在,不超过?单元:控规总容《量的基础上》经论证予以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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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3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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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表中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上限值;】
! 2—.对未?列入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工!业仓储等用地的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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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条!。 改(扩)建的建!设,活动:其,。原规划地块的总【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性指标的不得!进行扩?。建、加层;》其原规划地块—的总容量控制指标虽!未超出规定性—指标但其扩》建、加层破坏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品质的》。也不: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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