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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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条 ! ,城市建设活动原【则,上限制零星》开发建设建设用地】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
《 1?.以城市道路划分用!地成片?统一开发《。用地内的《街坊:道路划?入建设用地》范围;
】
2.【改造地块范围内【不,留死角;
】
3【.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城【市建设在本宗用地内!。应完善区域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
— : 4.公《开出让的土地每【。宗居住?用地的规模不得超】。过20ha
】
?第2.3《.2条 城市【建设用地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集中布!局和建设形》成区域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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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条 居住区内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单元控!规用地的主导属【性,和功:能,。并适:应区域?发展需求新建居住项!目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按照表?2.3?.3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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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3居住项目公】。共,设施项?目,配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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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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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公益性配套的项【目;○为可市场化】经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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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公共厕所应!设置对?社会开?放的独立出入口或】通道
第!2.3.4条—。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应?按,表2:.3.4的规—定执行居住》项目沿街底商门前】地,。面停车位不宜低于】应配建标准》的5:。0%;商业及人流】较大的项目地面【停车位不宜》低于应配《建标准的20%
】
?。
表2.3.【4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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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室!外停车场每当量【小汽:车停:。车,占地面积为25【.0m2每辆自行】车占地面积》为1.?5m2;地下—停车库每当量小汽】车停车建《筑面积为35.0m!2每:辆自行车建筑面【积为1.8m2
!。
?
— , 2.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 个《客,房配置?1 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 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本表?所列的标准减设2.!5 个?小车停车位
【
第》2.3.5》。条 :。 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等公?共建筑附近应当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道并:宜结合停车设—施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原4.0.—。10)
】
,第2.3.6条 !凡面临城市道路两】。侧的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应》。按照表2《.3.6规定的【建筑面积设置附属】式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并须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1.须在临街面设】置对外?开放的独立出入口】或通道
【
2.基!地临多条《。城市道路《时凡临街用地长度】超,过60m 时面【向每:条道路均须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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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6【。 附属式公厕配【。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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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7条《 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符合表2】.3:.7条的规定居【住用地内的集中绿地!其地下空间被利用】时平均?覆土深?度,。不得小于2m
【
》表2.?3.7建设项—目绿地?率规:划指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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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条 ? 在大中型商—店、酒店、》医院:、,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会?。议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广场广场】设置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基地—临多条城市道路时】每个主要出入口【前均须设《置广场
》
2!.沿同?一侧道路的广场按其!建筑:基地面积的3—%控制规《模其任一方向最小】净宽≥5m最小【实际使用面积≥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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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场,延伸:至建筑内时其净空】高度≥5m》
,。
— 4.》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不得计入【广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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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条 》建设用地临30【m以上道路临街【用地长度超过1【50m时临街敞开度!不小于20》%敞开的用地—可以作为绿地—、停车场和第2.3!.8条?规,。定的广场用地面积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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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0条 》 向社会有效开放】且超过配建》标准的各类空间场所!可获:得建筑面积》奖励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奖励》建筑面积可按实【际,面积×地块核定容】积率计算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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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沿城市道!路的地面实际使用面!积大于?3,00㎡?(,不计建筑退让红线】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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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提供必要的交流、娱!乐,、休闲设施》以及绿色生态环【境,;
】 3.》相对独立有一—定围合但《不,封闭;
】
? 4.永久性【地交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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