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控制《
?
第2.3!.1条 城市建】。设活动原则》上限制零星开—。发建设建《设用地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
: , ?1.以城《市道路划分用地成】片统一开发用地【内的街坊道路划入建!设用地范围》;
?。
,
:
: 2.》改造地?块范围内不留死【角;:
【 3.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城市建设在】。。本宗用地《。内应完善区域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
《 : 4.公开出让】的土地每宗》居住用地的规模不得!。超过20ha
【
第2【.3.2条 城市!建,设用:地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集中布局和建设形】成区域公共服务【中心
—
第2.》3.:3条 居住区内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应结合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单元控规】用地的主《导属:。性,和功:能并适应区域—发展需?求新:建居住项目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按照表2】.,3.3执行》
,
表2.3!.3居住《项,目公共设施项目【配套:表
?
?
】
》 注》1.▲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
》 — 2.●为公益性配!套的项目;○为【可市场?化经:。营的项?目
【。 》 ?3.公?共厕所应设置对【社会开放《。的独立出入》。口或通?道
?
《第2.3.4条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应按表2》.3.4的规—定执行居住项—目沿街底商》门前地面停车—。位不宜低于应—配建标准的5—0,%,。;商业及人流较大】的项目?地面:停车位不宜低于应配!建标准的20%
!
,
表《2.3.4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
,
《
注1!.,室外停车场》每当量?小汽车停车占—地面积为2》5.:0m2?每辆自行车占地【面积为1.5m2】;地下停车库—每当量?小汽车停车建筑【。。面积为35.0m2!每辆自行车建筑【面积:为1.8m》2
?
,
:
【 2.《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 个!客房配置1》 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 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本表所列!。的标准?减设2.《5 个小车》停车位
】
第2.3》.5条 商—业繁华地《区、大?型超市、会》展中心、《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等【公共建筑附》近应当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道并宜—结合停?车,设施设置出租汽车候!车专用?。场(原4《.0:.10)
【
?。第2.3.6条 】 凡面临城》市道路?两,侧的新、改、扩建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应!按照表2《.3.6规》定的建筑面》积设置?附,属式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并须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
1.【须在临街面设置对外!开放的独立出入【口或通道
】。
》 2.基地临多条】城市道?路,时凡临街用》地长度超《过6:0m 时面向每条】道,路均:须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共厕所
】
,
表《2.3.6 附【属式公厕配建指标】
!
第2.—3.:7条 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符合表2!。。.3.7《。条的:规定居住用地内的集!。中绿地其地》。下,空间被利用时平【均覆:土深度不得》。。小于2m
》
《。
表2?.3.7建设项【目绿:地率规划指标表
】
,。
!
【第2.3.8—条 在大中型商】店、酒店、医院、】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会议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建筑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广,场广场?设置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基地临多条城!市道路时每个—主要出入口前均须】设置广?场
:
:
? ? 2.沿同一侧【道,路的广场按其建筑基!地面积的《。3%控制规》模其任?一方:向最小净宽≥—5m最小实际使【用面积≥100【 ㎡
—
? 3.广场延伸!至建:筑内时其净空高【度≥5m
】
4.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不得计入广场面积
!
第2.3!.9条 建—设用地临30—m以上道路》临街用地长度超过1!5,0m时临街敞开【度不小于20%敞开!。的用地可以》作,为绿:地、停车场和第【2.3.8》条规定的广场用地】面积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平衡
》。
第2》.3.10条 向!社会有效开》放且超过配建标准】的各类?空间场所可》获得建筑面积奖励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奖》励建筑?面积:可按实际《面积×地《块,核定容积率》计算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 1?.沿:城,市道路的地》面实际使用》面积大于300㎡(!不计建筑退让红线】。距离);
》
《
《 2.提《供必要?的交流、娱乐、休闲!设施以?及绿色生态环—。境;
【
》3.相对独立—有一定围合但不【封闭;
》
4!。.永久性地交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