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7-97 建标库

4.4  设计加速度时间过程

4.4.1  设计加速度时间过程可采用三角级数叠加法或实际地震加速度记录生成。

4.4.2  当采用三角级数叠加法生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4.2.1  可采用相当于厂区地震条件的实际加速度记录的相角,也可根据相角在0~2π之内随机均匀分布的相角;

4.4.2.2  在满足时间过程包络函数条件下,应调整各谐波的幅值,使设计加速度时间过程的反应谱能包络阻尼比为5%~20%的给定的目标反应谱。对基岩地震震动,低于目标反应谱的控制点数不得多于五个,其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且反应谱控制点处纵坐标总和不得低于目标反应谱的相应值。

4.4.2.3  调整三角级数谐波幅值时,对基岩地震震动,在0.03~5.00s周期域内,反应谱控制点数不得少于75个,且应大体均匀地分布于周期的对数坐标上,其各频段的频率增量可按表4.4.2人工生成模拟地震震动控制点的频段及其增量采用。

4.4.3  采用实际地震加速度记录生成时,生成的加速度记录的反应谱应符合本规范第4.4.2.2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