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设计反应谱
4.3.1 设计反应谱宜采用标准反应谱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场地地震相关反应谱。
4.3.2 基岩场地的水平向和竖向标准反应谱应根据阻尼比分别按表4.3.2-1和表4.3.2-2采用(图4.3.2-1和图4.3.2-2);硬土场地的水平向和竖向标准反应谱,应根据阻尼比分别按表4.3.2-3和表4.3.2-4采用(图4.3.2-3和图4.3.2-4)。
注:谱系按加速度峰值为1.0g给出的,应用时应按采用的设计地震震动加速度峰值调整。
4.3.3 华北地区的基岩地震相关反应谱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4.3.4 硬土场地的场地地震相关反应谱可根据基岩地震相关反应谱确定,其步骤如下:
(1)根据工作区地震环境确定厂区地震震动的时间过程包络函数;
(2)根据工作区烈度资料确定基岩地震相关反应谱;
(3)根据本规范规定的设计加速度时间过程生成方法确定时间过程包络函数和与基岩地震相关反应谱相符的自由基岩地震震动加速度时间过程;
(4)根据自由基岩地震震动加速度时间过程确定厂区土层下基岩顶面向上的入射波或基岩顶面的地震震动加速度时间过程,计算厂区场地地面的地震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