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污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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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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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规模、用地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势、风向、【受纳水?体位置与环》境容量、再生利【用需求、污泥处理处!置出路及《经济因素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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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城》市污水处理厂可按集!中、分散《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应《含污水再生系统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布局应充分!考虑再生水用—户及生态用水的需要!
4.】1.3 再—生水利用于景观环境!、,河道、?湿地等生《。态补水时污水处【理厂:宜就近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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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污】水收集系统》应根据地《形地势进《行布置?降低管?道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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