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 ,抗震构造措施
【
:
23.】3.1 上—游法筑坝的外坡【坡度不宜《大于14°
—
《。
23.《3.2 《 尾:矿坝的干《滩长度不应小于坝】体高度且《不应小于4》。。0m
《
:
:23.3.3 】一级、二级、三【级尾:矿坝:下游坡面浸润线埋深!不,宜,小于6m四级、五】级尾矿坝不宜小于】4m
【
23.3.4【 :提高尾?矿,坝地震稳定性时可】采取下列抗震—构造措施
】
1 !控制:尾矿坝的上升速【度
—
, 2 放】缓下游坝坡的—坡度
—
3 】。 在:坝基和坝体内—部设置排《渗设:施
! 4? 在下游坝坡设】置排渗井等设施
】
《
5— 在?坝的下游坡面增设】反压:体
《
》 , 6 采用加【密法加固下游坝【坡和沉积滩
!。
23.3—.5 一级—、二级、三级的尾】矿,。坝,应设置坝体》变形和浸润线—等监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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