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91-2012 建标库

24  索道支架

24.1  一般规定

24.1.1  本章适用于单线、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支架和单线循环式、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支架的抗震设计。

24.1.2  索道支架宜采用钢结构,下列情况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1  支架高度大于15m。

    2  8度Ⅲ、Ⅳ类场地或9度。

24.1.3  索道支架的地基和基础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