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 非结?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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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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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 本章主要适用于】非结构?构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支承于建筑】结构:的,附属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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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建【筑,非结构构件指建筑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部:件主要包括非—承重墙体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等
】 【 2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指为现代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电气:构件:、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公用天【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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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非结:构构件应《根据所属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非—结构地?震破坏?。的后果及《其,对整个建筑结构影响!的范围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达到相应的性【能化设计目》标
】。 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实现抗【震性能化设计目标】的某些?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M第M.2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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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当抗》震要求不同的—两个非结《构构:件连接在一起时应】。按较高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中一【个非结构构件连接】损坏时应不致引【起与之相连接的【有较高?要求的非《结构构?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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