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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非:。结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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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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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1】 本章主》要,适用于非结构构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支承于—建筑结构的附—属机电设备
】。
《 注1 建筑!非结构构件指—。建,筑,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部件主要》包括:非承重墙体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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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指为现代】。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电气构件、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公用天线—等
《
13.1.】2 非结》构构件应根据所【属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和非结构地震破【坏的后果《及其对整个建筑结构!影响的范围》采取不同的抗—震措施达到》相应的性能化设计目!标
】 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实现抗震!性能化设计》目标的某些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M第M.2—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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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当?抗震要求不同—的两个非结》构构件连《接在:一起时应按较—高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其】中,一个非结《构构件连接损坏【时应不致引起与之相!连接的有较高—要求的非《结,构构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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