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2 :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 ,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本章】适用于设置》隔震层?以隔离水平地震动的!房屋隔震设计以【及设置消能部件吸】收,与消耗地震能量的房!屋消能减震设计【 , 》  :  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建筑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3.8》.1条的规定—其,抗震:设防目标应符合本】规范第?3,.,8.:2条的规定》 : :     注1】 本章隔《。震设计指在房屋基础!、底:部或: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之间设—置由橡?胶隔震支座和—阻尼装置等部件组】成具有整体复位功能!的,。隔震层以《延长整个结构—体系:。的自振周期减少【输入上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达到—。预期防震要求 】      !   2《。 消:能减:震设计指在房屋【结构中设《置消能?器通过消能器的相】对变形和相对速【度提供附加阻尼以】消耗输入结构—的地震能《量达到?预期防?。震减:震要求 》。 12.1】.2  建筑结【构,。隔震设计和消能【减震设计确定设计方!案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外【尚应与采用》抗震设计的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 :。 12.1.【3,  建筑《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 ,     1【  :结构高宽比宜小于4!且不应大于相—关规范规程对非【隔震结构的》具体规定其变形【特征接近剪》切,。变形最大高度应满】足本规?范非隔?震结:构的要求;高宽【比大于4或非隔震】结构相?关规定的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 , :  :   2  —建筑场地宜为Ⅰ、Ⅱ!、Ⅲ类并应选用【。稳定性较《好的基础类型 【 :     3 ! 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不宜超过结构总重力!的,10% — : ,  :  4?  隔震层应提供】必要:的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穿过隔震层的】。设备配管、配线【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以》适应隔震层的罕遇地!震水平位移 —。 12【.1.4  消能】减震设计可用于【钢,、钢筋混《凝土、钢-混凝土】混合等结构类型的】房屋 【     消能【。部件应对结》构提供足够的附加阻!尼尚应根据其结构】类型分别《符合本规《范相应章节的—。设计要求 ! ,。12.?。1.5 《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 :  《   2 》 ,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     —3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 12.1》.6  建筑结构】的隔震设计和—消能减震《设计可?按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求,进行性?能化:设计当设防》目标:高于本标准第1.】0.1条的基—本设防目标时尚【应符合相关专门标准!的规定? :